通过有效沟通,多个案件获得了妥善解决:中欧在无线通信领域合作稳步推进;美国、埃及分别裁定不对中国53英尺内陆集装箱、PET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秘鲁全部取消对华服装共计276个税号产品的反倾销税;阿根廷等新兴市场国家对华发起的14起案件无措施结案。
应对伴随国际贸易出现的贸易摩擦,积极稳妥实施贸易救济,既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也伴随“一带一路”建设的始终,更深度契合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其意义在于营造良好的外贸环境,在于维护国内产业发展,在于深度参与规则谈判,也在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全球应对光伏行业“硝烟”——
近年来,中国光伏产品成了“双反”的“重灾区”,连续遭遇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等主要出口市场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累计涉案金额253亿美元。
金额巨大,企业众多,行业利益面临严峻挑战。本着兼顾相互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中国政府部门与业界合力积极应对,与美方就妥善解决光伏问题进行了二十多轮磋商;与欧方就价格承诺问题进行多轮对话,并继续稳妥执行协议;澳大利亚对华光伏产品的“双反”终裁以“无损害”结果顺利结案;加拿大对华裁定较低的反补贴税率;印度则最终未采取救济措施;日本未发起立案调查……
一场场“战斗”中,中国光伏产业逐步成长起来。目前,中国光伏企业的产品结构进一步改善,出口节奏和海外布局更趋合理,自身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
积极化解钢铁贸易摩擦——
因产能巨大、出口体量大,中国钢铁行业所遭受的“战火洗礼”丝毫不亚于光伏产业。连续8年,钢铁都位居中国遭遇贸易摩擦行业的首位。2015年,中国钢铁行业遭遇的37起案件总涉案金额高达47亿美元。
为此,政府与业界协作应对,在欧亚经济委员会油井管和韩国H型钢反倾销调查中,双方均从加强合作和维护稳定关系大局出发,达成价格承诺安排;经不懈抗辩,欧委会就不锈钢冷轧薄板案终止反补贴调查,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案以最低限价结案;充分利用各种多双边渠道,就管控分歧、推动产能合作深入展开对话。
“中国没有鼓励钢铁产品出口,中国钢铁企业是在市场充分竞争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和销售的。”“中国已经在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钢铁产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多种场合,政府、行业组织、企业不断发出声音,为化解贸易摩擦营造有利氛围。
加强对话增信释疑——
有效化解贸易争端不可缺少的是深入沟通、积极应诉,以及与国内外诸多部门进行交流和协作。
通过有效沟通,多个案件获得了妥善解决:中欧在无线通信领域合作稳步推进;美国、埃及分别裁定不对中国53英尺内陆集装箱、PET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秘鲁全部取消对华服装共计276个税号产品的反倾销税;阿根廷等新兴市场国家对华发起的14起案件无措施结案……
在国内部门间,商务部与工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和地方商务部门密切协作联系,召开贸易救济与产业发展座谈会;在国际场合,中国成功举办与美国、欧盟、加拿大、韩国、泰国、巴西、秘鲁等双边贸易救济合作机制会议,并派员参加首尔论坛、金砖国家研讨会、欧洲大学学院会议、巴西调查机构研讨会等贸易救济领域国际多边论坛,通过开展互访交流,与有关国家增进了解和信任。
主动出击实施救济——
若只能对国外发起的贸易救济疲于应对,而不能依法主动运用其保护国内产业利益,决不符合全球第一大贸易国的地位。
近年来,中国政府部门与业界紧密关注基础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有竞争优势产业的发展动态,贸易救济措施从钢铁、化工、农业等基础性产业向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延伸。
2015年,商务部根据产业申请,依法对未漂白纸袋纸、取向电工钢、腈纶、非晶合金带材4种进口产品发起11起反倾销原审调查,对紧固件、相纸、白羽肉鸡等6种产品发起12起反倾销、反补贴复审调查;严格遵循公开透明的程序和实体公正的原则,调查机关作出4项原审裁决、13项复审裁决,运用国际经贸规则、主动发起贸易救济措施的经验日渐积累。
完善制度提高服务——
贸易救济和贸易摩擦都离不开对国际规则的理解和应用。
商务部总结实践经验和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的相关案例,广泛开展就修订《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听证会规则》、《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规则》和《反倾销问卷调查规则》的意见征询;对外深度参与世贸组织贸易救济规则谈判,维护中国在多边主导的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中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阐明中国立场;在双边谈判和部分自贸协定谈判中就对华歧视性贸易救济条款展开交涉。
在为产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时,商务部及时编发《全球贸易摩擦研究(年度)报告》、《国别贸易投资环境信息(半月刊)》、《应对贸易摩擦动态(月刊)》等,通过加强与业界组织的配合,积极在商协会应诉案件时予以指导,针对维护产业安全、应对贸易摩擦等领域提供多期专业培训,为业界人士提供法律法规“武装”。